父亲为庆祝儿子满月,摆完满月酒后,又开好房间,招待朋友去宾馆吸食麻古。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被告人曾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好客父亲为庆祝儿子满月,摆完满月酒后,又开好房间,招待朋友去宾馆吸食麻古。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被告人曾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本是喜事,却变成了“悲剧”。 2013年1月29日中午,被告人曾某在巫山县城“巴味苑酒楼”为其孩子办“满月酒”。饭后,曾某安排谭某某、蔡某某、鲁某某等客人入住其在巫山县高塘街道南山路某宾馆预定的88XX房间。当天下午,曾某购买了800元的冰毒和麻古提供给谭某某、曾某、鲁某某、闫某某在88XX房间内吸食。当天晚上,曾某又购买了500元的冰毒和麻古,先后有曾某、蔡某某、王某某、冉某在其“办公室”吸食了冰毒。当晚11时许,巫山县公安局民警到该宾馆检查时,将曾某当场抓获。 巫山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在其登记的宾馆房间和办公室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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