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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蛾

[百姓心声] 交巡警会开罚单么?是在坑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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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6: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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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张开交巡警开给我的罚单,上面给明文指定我是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0条    代码13021    罚款200   扣3分。我百度了一下此条法则,因为我自己觉得罚单有点莫名其妙。第90条的答案很笼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超车、违章会车、违章转弯、违章装载、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违章滑行、违章变更车道、不按照规定让行、违章占道行驶、违章使用灯光、纵向间距不够、人工直接供油、准驾车型不符、违章操作、违反交通信号、违反标志标线、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不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0EITNUX0V8HO~BL5I]24`[W_副本.jpg    
当我在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上面看到我的处罚明文显示的却是 罚款100 不计分处理,。 看到这条信息我纠结了  我的罚款到底是怎么变成了100。?还有100哪里去了? IMG_0248_副本.jpg 而在这张处罚决定书上又不同了。罚100  不扣分。 但是却是明文规定的触犯道路交通法81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   代码7120      。
    你说我等个红灯我至于么我?  轮胎压了一点黄线至于搞这么复杂么?   这个条条款款的就没发现直接说我触犯的这一条的。交巡警开罚单我看就会写那几个数字。       说了这么多  其实我只想说一句话,中国式道路交通法。伤不起。搞不懂,道不明,讲不清。只要交警看你不顺眼随便都能有罚你款,因为那些所谓的条条款款都太笼统了、。

                              在此提醒大家,看到交警在处于什么都对自己安全生命有保障的时候 ,还是尽量的躲着点。有牌照有驾照,摩托车有头盔,都有可能抓住。
发表于 2013-5-29 16: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的确  还有100呢?去哪儿了??
发表于 2013-5-29 16: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貌似别个有任务,巫山交警是有嫩个龌龊。。。车子到处乱抓。。。
发表于 2013-5-29 16: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c888 发表于 2013-5-29 16:41
貌似别个有任务,巫山交警是有嫩个龌龊。。。车子到处乱抓。。。

就是, 以前广场旁边放摩托都不被托。我玩伴有次放在离工行那么远的地方都被托了
发表于 2013-5-29 16: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她,羡煞旁人 发表于 2013-5-29 16:35
的确  还有100呢?去哪儿了??

交巡警也有好的,做好事 我承认。我只是觉得身为交巡警   罚款都不知道什么条例,。什么错去罚  那何必要罚?
发表于 2013-5-29 16: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飞蛾 发表于 2013-5-29 16:43
就是, 以前广场旁边放摩托都不被托。我玩伴有次放在离工行那么远的地方都被托了

他们请的临时工不太懂法
发表于 2013-5-29 18: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这个就是警察吃干饭了,你从事的警种都有相应的法律,熟悉并运用好法律就是职责,怎么考进去的。

政法招生考试一开始就要考民法学。

进了学校还要系统培养几年。

还有种是考公务员考进去的,天天做这个的,都搞不清楚。

换个人就是不刻意去背书本上写的,你天天干这个都背下来了嘛。
发表于 2013-5-29 18: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这个就是警察吃干饭了,你从事的警种都有相应的法律,熟悉并运用好法律就是职责,怎么考进去的。

政法招生考试一开始就要考民法学。

进了学校还要系统培养几年。

还有种是考公务员考进去的,天天做这个的,都搞不清楚。

换个人就是不刻意去背书本上写的,你天天干这个都背下来了嘛。
发表于 2013-5-29 20: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交通违法代码在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以后予以变更(含处罚金额和计分),13021此违法代码的确已经失效,交通民警录入系统中发现问题,遂利用系统中的联系电话联系当事人,但所留电话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不符,未能联系到其本人。当事人到交巡警流动车询问,民警告知其到交巡警大队执法室处理。执法室依据现行违法代码出具处罚决定书(如发帖人下图所示)。当事人只需缴纳违法代码71201所载明的处罚100元、不计分,所以不存在另100元的出处和去处问题。另,昨天全重庆市启动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力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巫山作为摩托车违法的重灾区,保有量大(在巫山登记入户的摩托车现已突破8万辆)、守法率低(守法率不足60%),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全县交通事故中与摩托车有关的占80%),对摩托车整治势在必行。发帖人所述压黄线的确属不按交通信号行驶,交通信号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的手势。双黄实线禁止碾压、骑行、穿越,特别是在红绿灯前,应依次排队等候,禁止越线、骑线、穿插等候车辆。如是在红灯时骑压、穿越停车线将被处罚款200元,记6分。交巡警大队将加强对民警的培训,严格按照公安部、市总队要求执法,杜绝因代码、执法尺度变更给市民带来不便和误解。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发表于 2013-5-29 2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发表于 2013-5-29 20: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以上帖子纯属误会
发表于 2013-5-29 21: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飞蛾 发表于 2013-5-29 20:59
以上帖子纯属误会

楼主,事实摆起的,怎么回事??是不是有什么后台在说话,事实就是事实,不用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帮你监督!!那还得了咯!!!
发表于 2013-5-29 23: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事实就是事实!看样子就是那些个协警干的好事。字写的都那么潦草!
发表于 2013-5-30 1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个人认为:楼主对处罚有困惑进行网络曝光是合乎情理和无可厚非的,

而交警部门重视网络监督、第一时间站出来解释处罚经过和依据的法律法规,

以释当事人和大众之疑,这种工作作风也是可嘉的。

一言小结: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沟通理解才会更和谐。
发表于 2013-5-30 14: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春衫犹湿 发表于 2013-5-30 13:34
个人认为:楼主对处罚有困惑进行网络曝光是合乎情理和无可厚非的,

而交警部门重视网络监督、第一时间站 ...

支持老师这个说法!很赞!
发表于 2013-5-30 14: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交巡警业务不熟悉啊
发表于 2013-5-30 17: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巫山也有这样的事啊  
发表于 2013-5-30 18: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这锅子可能是临时工吧。。幼儿园小盆友些的字都比这个好还窝藏别个 100块钱。。。擦。。法制社会。不过是个摆设
发表于 2013-6-1 18: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他其实主要做的是巡警,交警做的还不好,
发表于 2013-6-2 2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ωǒ就āǐ你 发表于 2013-6-1 18:40
他其实主要做的是巡警,交警做的还不好,

呵呵,  当天有点气  现在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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