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秋 发表于 2022-3-8 16:28:55

巫山县石柱水电站(一级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你们好!   我公司建设巫山县石柱水电站(一级电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一次公示。(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巫山县石柱水电站(一级电站)建设规模:巫山县石柱水电站(一级电站)为巫山宜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站,工程位于庙垭村,距巫山县城约43km,为已建工程,建成于2020年,系引水开发的无调节径流式电站,工程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发电,无其他综合利用要求。电站设计引用流量0.9m³/s,设计水头178.6m,装机容量1260kW(320kW×2+620kW),属V等小(2)型工程。(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巫山宜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绿豆包17幢201室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185897196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评价机构:重庆开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8号42-15号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17502331230邮箱:2150376929@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上述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六)公示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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