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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张张张

[其他爆料] (已处理)平河乡一个7旬老人 血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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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7 12: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有这样的事太多了。天高皇帝远嘛,当官的可以胡作非为,可以欺压百姓,可以他们说是就是,说错就错呗!
发表于 2011-7-17 15: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这些仗着自己有点官的  人  就这样欺负一个老人家,政府应该好好管管,天理何在啊,  太欺负人了。老人家太可怜啦  ,政府应该为老人家做主 啊
发表于 2011-7-17 15: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这些仗着自己有点官的  人  就这样欺负一个老人家,政府应该好好管管,天理何在啊,  太欺负人了。老人家太可怜啦  ,政府应该为老人家做主 啊
发表于 2011-7-17 09: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哎,老百姓应加强法律意识,
发表于 2011-7-16 18: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平河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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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18: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村民的对我山地的证明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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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7 0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没有那么严重吧  总觉得相关人员处理事情不行
发表于 2011-7-16 18: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我本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本以为可以于青山作伴平平淡淡的过下余生,但是最近一年发生的事情让我这个7旬老人觉得生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政府某些工作人员无辜欺压,同村村民因为经济利益反目成仇。
  我叫李国兰,原庙堂乡新园四社,现居平河乡庙堂村敬老院,久居庙堂乡新园四社,现因房子要踏住在平河乡夏村敬老院。84年前我居住在新园四社(小地名:大岩屋)属当时新园村较好的位置,因当时我属于湖北迁往庙堂的人,当时的村民对我进行排挤,村委会将我家五人位置较好的山田收回并分配给当时新园村相对有势力的人,把当时没有通路并且自然条件恶劣的小河沟山田划分给我。对于这些我没有怨言。鉴于当时庙堂乡村民对法律意识淡薄,信息极为闭塞。这件事情没有形成任何书面上的约定。2010年2月左右,村里通知我办理新的林权证,当时由于我年老,也没有文化,也没有后人在身边,就委托我外孙张自燕帮我全权帮忙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庙堂属于巫山县整乡搬迁的乡,2010年我村就剩我一个人没有搬迁,当时办理林权证需要四界相邻的村民出具没有任何界争论的书面材料,才能够予以申报进行办理。我外孙张自燕跑遍了所有当时新园村四社已搬走的村民家里,说明了情况,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证明,庙堂村村委会和平河乡人民政府都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所有的材料已上报给巫山县林业局。
  2010年10月,重庆水投集团在后溪河开发巫山最大的水电站,小河沟属于水库淹没区域,国家将对这一区域进行补偿,在利益的驱使下,平河乡人民政府分管庙堂土地征收的副乡长杨亨军,因其父亲也是当时新园四社的居民,他想将我小河沟的山地改为公山,这样他的父亲也能够分到相应的补偿款,并承若他父亲所得到的补偿他另行操作,不分我们村里面的补偿,只需要在我们村里面挂个名,这件事情是田礼清在调解的途中无意中说出来的,有录音为证。他多次指示原新园村村长田礼清办理将我的山变为公山。他开始以我住在敬老院为由,说我住在敬老院,相应的生活负担政府已经给我解决,说我的山理所当然就是公山了。并多次阻拦我办理林权证,在他们阻拦无果的情况下,原新园村村长田礼清就集结当时四社十多个人,给他们讲如果能够把小河沟的山地能够搞过来的话,四社的村民都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副乡长杨亨军的父亲也能够得到补偿。多次集结四社的村名以人多对我进行施压。
我已是一个快80岁的老人,无力与他们抗衡和挣脱,眼见自己的山地被这一群人侵占,连我居住的屋都说是建立在他们的山之上,我多次找到平河乡人民政府要求办理此事,副乡长杨亨军多次欺骗我来调解此事,我一个快80岁的老人,经常一走几十里的山路到他的办公室,每次去都是敷衍我。最后都没进行办理,我记得最清楚的结论是他让我从村委会进行调解开始,后来我得到巫山一家律师事务所好人的指点,说办理林权确权最低要从乡人民政府办理。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巫山县信访办。说明事情的情况和经过,接见我的领导当时非常重视此事,并责令平河乡人民政府加快办理此事,但是我回去以后多次找政府的人,他们就以无法召集村名为由多次敷衍我,不调解。
   经过我多次的协商和要求,县里面多次催促办理此事。平河乡人民政府于5月17日召开调解会,并通知了对方的人员到场,在调解会上原新园村村长田礼清在会上承认此山是我在84年分配我所有(此话有现场录音)。并有原村名联名签字和政府盖章的四界认定书,而且有田礼清在去调解的路上对李国兰的山所有历史经过的全程录音。在事情已经清楚的情况下,平河乡人民政府没有给下任何结论。平河乡人民政府以对方人多为由,不予办理。根据好人的指点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是尊重历史。
试问:
1. 平河乡人民政府尊重我国的土地确权法没有?
2. 平河乡人民政府有没有尊重历史,有没有认真了解过事情的经过?
3.为什么在淹没区域外的十多亩优质的土地,没有人去争?
4. 副乡长杨亨军和田礼清在去年8月5日进庙堂对你口中所为的公山进行相邻的乡界认定的时候,也就是我在请张自燕办理四界认证,村民签字的同一天,如果是公山你为什么私自进去定界,不通知任何村民。
5.副乡长杨亨军,你为什么在没有任何了解我的情况下,说我在林权改革时办理的所有材料都无效。连政府认可盖章的对我山四界的证明都无效。
6.副乡长杨亨军,你在通知我去调解的时候你确在上班的时候打麻将,等你几个小时,结果是你说要从村里办理。
7. 副乡长杨亨军,你难道为了那么一点小小的利益,就要至我为死地吗?
  我是一个快80岁的老人,所有事情委托我外孙进行办理,寻求法律和媒体的援助。电话:13436257599
发表于 2011-7-20 17: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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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7: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政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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