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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巫山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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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6 17: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为有效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从2021年1月1日起,
全市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
2月25日,
记者从巫山县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
随着大量水生生物进入繁殖期,
从3月1日至6月30日,
巫山县天然水域将禁止垂钓。
通告内容如下
此次全面禁捕通告规定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毒鱼;

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朦顾客,高价售卖,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

禁止禁捕镇自用船、渡船,货船等水上交通工具或浮动设施放鱼器、网具等捕捞渔具;

特别提醒喜爱垂钓的市们朋友们,在禁捕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的传统产卵禁止垂钓时间。其他时间也仅限一人一杆一钩,禁止使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多钩、滚钩,禁止使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将钓获的野生鱼进行交易,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三无”船舶在禁捕天然水域停泊航行将依法进行销毁。

禁捕期间如有违反相关通告,将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序垂钓破坏水域生态的认识,提高公众水生生物保护的意识,争取广大垂钓爱好者对垂钓的管理和支持,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过度过量、破坏生态、非法交易的无序垂钓行为。近日,县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对垂钓者解说关于禁止垂钓通告的相关内容,并不定时开展禁捕巡河行动。




据了解,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实行禁渔制度有利于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有利于保护幼鱼的生长发育,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来源:巫山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侯月 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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