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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投诉] 过于农村收取垃圾转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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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 12:0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村委对生态移民安置点收取垃圾转运费用是否合理合法;
1、本身生态移民安置点都是从高山搬迁至安置点,经济条件并不好;
2、收取的标准为100元/年/户;据了解重庆制定的城区收取标准为8元/月/户,折合96元/年/户;
3、对于农村是否有相关的文件收费标准,还是由村委会自行决定标准;
4、前几年也交了此笔费用,但垃圾堆放处长期处于堆积如山的现象。
发表于 2021-1-20 1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补充地址:庙宇镇杨柳村生态移民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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