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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巫山农村有房的赶紧看,涉及你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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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3 17: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发布了最新通知
巫山农村有房的赶紧看看吧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将从哪些方面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对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如何追责?
与此同时如何保障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对这些焦点问题作出解读。

将从哪些方面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针对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如何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解释说,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没有宅基地但符合当地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农户,需要建房的,必须按照程序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申请。
在审批中,原则上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地,尽量少占和不占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经过审批以后才能在批准的土地上建房,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建,这都是有关落实“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制度要求。

动态黑色音符
——来源: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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