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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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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15: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公示内容】
受巫山县虹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了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使社会各界更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理位置
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
二、项目概况:
新建的莲花塘水电站位于巫山县庙宇镇境内大溪河右岸,坝址距庙宇镇政府所在地15km。电站原取水坝为重力坝,电站设计引用流量20.0m3/s,设计水头25.0m,装机容量4000kw1000+2×1500),年利用小时数3438h,属五等小(2)型工程。
三、工程与有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本工程实施后,不改变电站的开发性质,其开发目的仍为单一引水发电,属于“电力”中的“水力发电”类别,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
本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在《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中Ⅱ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Ⅱ1梁平—垫江农业生态亚区Ⅱ11三峡库区(腹地)水质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处区域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九盘河各监测断面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各声环境现状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五、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四山管制区和基本农田等。改建电站厂址距离自然保护区最近的距离约1.2km。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人工林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农作物以玉米、小麦、土豆、蔬菜类为主,植被以常见的柏树、杉木、灌木林为主;四周有零星住户分布。通过现场调查可知,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实施前发电厂房四周及引水渠道沿线无居民,在拦水坝南侧70m处有居民居住;
六、环境影响评价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分析
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下泄生态基流(2.1m3/s)、合理调度电站运行等。加强对现有动植物的保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对主体工程、各施工场地等工区采取一系列工程防护和生物防治措施,同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兼顾水保要求与环境美化,工程区水土流失将得到积极有效的控制。
②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生态环境影响有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对土地的占用,占用土地的植被种类主要为碎石地面、灌木林地及荒草地,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能通过种植本地植物从而让临时占地带来的影响得到有效治理,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施工扰动会导致原地貌景观破坏并造成水土流失,会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河段内的鱼类分布较少,且无珍稀鱼类分布,水生生物主要为常见植物。工程施工开挖和土石方的临时堆存可能会造成局部地表植被被破坏,对陆生植物产生不利影响;本工程无涉水施工,不会引起水体搅动而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间小型啮齿类动物受到干扰,由于生态趋利性转移到周边灌草丛活动,施工结束后将逐渐消失,生态影响小。
③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的实施对水文情势、局地气候、河水水温、河水水质以及景观生态等影响极小,也不会出现泥沙淤积和坝前高水位区域富营养化等现象;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水生生态影响、陆生生态影响以及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拦水坝的阻隔影响、减水河段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工程不新建拦水坝,依托现有拦水坝进行引水发电,该坝为砼取水坝,坝高较低为5.0m,对坝前坝后的生境阻隔以及生物种群个体及基因交流造成影响小。电站建站之初于取水坝坝底设置有生态基流下泄装置,枯水期确保有2.1m3/s的生态下泄流量;可以满足河电站拦水坝后段的生态需水量,从而大大减弱由于电站引水发电造成的取水坝下游至尾水排水口之间的九盘河河段内出现的减水影响。且根据现场勘查,电站原有工程新增减水河段内均未出现脱水现象,下游水流量较大,水生生物及两岸植被生长状况良好。
总体而言,本工程实施后,电站的运行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新建发电厂房维修区内各新建一座日处理规模分别为1.0m3的隔油池,检修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值班人员生活污水分别经电站保留及新建发电场地内设置的日处理规模均为2.0m3的生化处理池收集处理后,交当地居民农灌,不外排。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各发电机组基座安装减震垫或减震器,对机组噪声、振动进行控制,减小机组通过固定结构传播的噪声及振动的措施;加强机组房间密闭性,安装隔声窗,利用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尽量减小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少量机修危废。职工生活垃圾经保留及新建发电厂房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废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收集间内,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不外排;含油棉纱手套作为被豁免的危废,可混入生活垃圾中一并处置。
七、综合结论
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改建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了九盘河的水力资源,同时工程建设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工程的实施不可避免产生一定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所导致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或弥补,其环境影响可以承受。本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建设方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索取全文报告的方式
欢迎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之后可以通过下面链接下载环评报告与调查表:https://pan.baidu.com/s/1lMea1t7FXvDs7RN0oqWpnQ 提取码:v8pw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2工程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4)工程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规划部门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1230日至2020113日。
十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话:15730421124
敬请广大群众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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