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针对朝阳花苑用水用电等有关问题,县政府责成县国土房管局牵头,督促协调开发商全力保障供电供水问题,县国土房管局在今年1月9日作过答复: “一是该小区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断流,后续工程未完成(消防设施设备、水电气的安装等),造成该小区未进行综合验收,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2018年8月1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已明确由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企业解决房屋综合验收问题。 二是小区用电的问题。该小区由于未安装永久性用电设施,电费按民用电费用由电力公司派员收取,至今还欠缴电力公司电费20余万元。我局已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盘活资产,筹措资金将永久性用电设施安装到位。 三是物业服务公司退场问题。巫山县春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 2018年12月31日不在对朝阳花苑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若需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向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是关于拆水表问题的回复。由于该户私自损坏公共财物、锯断水表前阀门,并欠缴18个月的水费,在该户补缴水费后,已将水表修复并安装到位。” 龙门街道办事处也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聚鹤社区继续联系服务好朝阳花苑小区群众;同时建议朝阳花苑小区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好物业管理公司。
龙门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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