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村民,现就在我们村(小地名黄家湾处)新建的所谓的“吉顺石料加工厂”的经处理后没有停工的问题向你们进行举报,维护我们的健康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制的权威和运行,保护社会正常秩序。 我们现在举报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不力及“吉顺石料加工厂”建法生产。 一、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不作为,依法应当严查内情,是否有人贪赃枉法、徇私枉法、还是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我们于2018年4月向巫山县环境保护局投诉了“吉顺石料加工厂”的违法生产作业(见附件1)。2018年5月巫山县环境保护局 认定“吉顺石料加工厂”生产违法,并向其下发《关于巫峡镇桂花村 黄家湾处石料加工厂问题整改的函》。但“吉顺石料加工厂”一直没 有对其违法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反而是变本加厉的于2018 年7月加紧生产(见附件2)。 “吉顺石料加工厂”继续违法生产后,我们于2018年7月多次 和巫山县环境保护局的领导和办事工作人员联系要求对“吉顺石料加 工厂”进行真正的、有效的处理,不能只是出一个函后就不理不睬 任由“吉顺石料加工厂”继续生产、继续损害我们的健康、继续破坏 法律的设施。但是,一开始巫山县环境保护局的相关人员陈鹏、宋奎 接听我们的电话,但是以各种理由一直不去处理。到后来我们多次给 其打电话,他们再也不接听我们的电话(见附件3),我们认为巫山 县环境保护局是国家设立的执法机构,具有查处环境违法事件的职责,现在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但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却不管不问。这中间是不是有人贪赃枉法、徇私枉法、还是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呢,难道这反映的就是巫山社会的“江湖”吗?请各位领导给予查清,给我们小老百姓一个说法,也还政府部门一个清白,维护政府权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 二、巫山县环境保护局既然查清“吉顺石料加工厂”的违法事实 了,就应当严格执法。 2018年5月我们举报的事实既然巫山县环境保护局调查清楚, 认定了“吉顺石料加工厂”具有违法事实(见附件4),那么根据法 律规定就应当坚决处理,国家一直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现在有违法事实存在,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却不“必究”,只是从 表面走了个程序就再也不管不问了,仍由“吉顺石料加工厂”继续从 事违法生产,损害我们小老百姓的健康,损害国家法律的权成。那还 要法律何用,还要政府何用。 三、党和政府是维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和基本人权的,我们请 党和政府给我们当家做主。 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党和人民的政府,百姓拥护党和政府是因为党 和政府是维护和帮助百姓生活、生产、生存的。习主席多次强调“青 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现在有破坏环境的行为存在,污水直入长江 破坏青山绿水,这严重违反了习主席的初衷和思想。不但老百姓不容 就是习主席也会不容。请求党和政府给我们当家做主,保护我们的生 命健康,也执行习主席的“青山绿水”政策。 上述情况在此向各位领导进行举报,以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法律的权成,维护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清正、廉洁、公平和权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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