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山县纪委 关于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1官渡镇白马村党支部书记孙剑锋、村主任田家喜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5年底,官渡镇白马村开展建卡贫困户动态调整时,孙剑锋、田家喜二人安排时任村综合服务专干彭文玉编造虚假资料,违规将各自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共3户10人纳入建卡贫困户。致使孙的岳父一家超额享受搬迁补助资金0.75万元,田的一户亲属超额享受搬迁补助和教育资助资金1.724万元。另外,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7日,孙剑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家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抱龙镇云雾村党支部书记谭松秋、村主任陈逢涛滥用职权等问题 2013年4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下达财政扶贫资金25万元,计划在云雾村新修人饮池5口600立方米,铺设管道2万米,谭松秋、陈逢涛等人在未向抱龙镇政府请示的情况下变更水池建设内容,实际修建水池4口700立方米使用资金14万元,购买饮水管道11万元。2014年至2017年,谭、陈等人在上级部门尚未下达工程项目计划、且未经村群众“一事一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实施本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余个,造成债务166.99万元。另外,2013年至2015年间,谭擅自决定将由其管理的贫困村村级扶贫互助资金中的12万元用于垫交本村社会抚养费和支付本村工程项目欠款。2018年10月17日,谭松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溪镇下安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张以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11月,下安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张以宗,利用其负责落实危房改造、生态搬迁、项目实施和档案整理等工作职务便利,在明知一贫困户申报D级危房改造却以C级标准实施改造的情况下,仍然让其通过验收。致使该户违规多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11日,张以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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