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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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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宝鸡
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巫山民政局高度重视.根据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发〔2016〕1号)精神,如果您需要临时救助,申请程序为:医疗自付费用较高的由本人凭疾病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本人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如果需要咨询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相关政策,可直接到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咨询,咨询电话:57680363.
感谢您对巫山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巫山县民政局
201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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