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楼主: 业余老公

[百姓心声] 巫山停车办乱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3 08:1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一个锁夹起更堵
发表于 2016-4-13 09: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贪官太多····
发表于 2016-4-13 14: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一、平湖路(红旗楼路段的)的停车位,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的是承包经营的方式,所收的承包费已交到县财政专户。在停车办办理的停车卡只在停车办管理的城区停车位内有效(承包路无效),当事人办理的停车卡上有注明。办卡是合同行为,办与不办当事人自愿。
二、租车行老板确实在巫山县停车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办有该门市前的停车位卡。停车位卡只能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享有优先停车权,但在该停车位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不得禁止他人在里面临时停车。我们已和租车行老板进行了沟通,在停车位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将不会再阻止他人临时停放车辆。
三、对当事人的罚款处罚,现场执法人员无权开单,当事人必须到停车办执法室开缴款通知书,将钱缴到银行财政专户。为方便当事人,如在放假或下班期间,当事人可以申请委托执法人员代缴罚款,但必须填写《委托申请书》,待正常上班后,当事人可到停车办执法室领取缴款发票。当事人也可等正常上班后自己到银行缴纳罚款。如果执法人员收费不出具票据凭证,您有权拒绝付费。如果您发现我办执法人员有贪污、收费不开票据或凭证等违规行为,欢迎举报,举报时请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等),便于我办查处。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我办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您通报。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6-4-13 14:5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市政园林局 发表于 2016-4-13 14:27
一、平湖路(红旗楼路段的)的停车位,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的是承包经营的方式,所收的承包费已交到县财 ...

留个电话撒
发表于 2016-4-13 16:5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巫山市政园林局 发表于 2016-4-13 14:27
一、平湖路(红旗楼路段的)的停车位,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的是承包经营的方式,所收的承包费已交到县财政 ...

你妈那个SB,开个乱停乱放的罚单就行了,为什么星期六星期天交不了,交不了不要锁啥,比如我是湖北人,在你大污山星期六锁起,我把钱给你交,那我星期一为一张发票来你大污山拿?你妈那些夜MP真是想钱想疯了……
发表于 2016-4-13 16:5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国爱我,我就爱国。
发表于 2016-4-13 17: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一个二个的为恐天下不乱,没车的喊车辆乱停影响安全、影响城市形像,有车的喊要方便办事、最好想停哪儿就停哪儿,交通基础设施又差。你叫政府咋搞?你来执法式式?
发表于 2016-4-13 17: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一、平湖路(红旗楼路段的)的停车位,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的是承包经营的方式,所收的承包费已交到县财政专户。在停车办办理的停车卡只在停车办管理的城区停车位内有效(承包路无效),当事人办理的停车卡上有注明。办卡是合同行为,办与不办当事人自愿。
二、租车行老板确实在巫山县停车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办有该门市前的停车位卡。停车位卡只能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享有优先停车权,但在该停车位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不得禁止他人在里面临时停车。我们已和租车行老板进行了沟通,在停车位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将不会再阻止他人临时停放车辆。
三、《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以及区域停车状况和交通条件,可以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第五十条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在限时段的占道停车点,临时停车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其收费标准应当高于周边公共停车场;超过两个小时停车的,实行双倍收费。第五十二条车辆停放者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将车辆停放在泊位线内;按规定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我县城区限时占道停车收费位的的收费依据为《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巫山发改价〔2014〕38号)。“县内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点,每天7点至21点收取临时占道费,按1元/半小时.车位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收费员每天所收停车费都上交到行业管理科,经行业管理科审核后再由专人存到巫山县财政专户(中国银行巫山支行,账号842801907308092001)。限时占道停车收费位的设置是为了方便真正需要停车办事的人,并不是国家要挣多少钱,所收的费用还不够收费人员的工资和停车位的管理成本。       
四、停车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等,制止乱停乱放所采取的警告、扣分、拖移、罚款等处罚措施只是确保道路畅通的手断,没有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也就不存在罚款,何来创收?没有强有力的制止手断,可能又会回到停车办成立前那种市民从西转盘到东转盘开车需要一两个小时的状态上去吧!
我们的执法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拍照、摄像是为了取证,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固定,也是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现场执法人员提供违法事实,执法室人员根据提供的违法事实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违法当事人需缴罚款,罚款交银行财政专户,如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有异议可到法制督查科投诉,法制督查科工作人员会要求如现场执法人员提供当事人的违法证据进行审核心,如现场执法人员提供不出,或证据充分,对当事人将不得作出任何处罚。
五、对当事人的罚款处罚,现场执法人员无权开单,当事人必须到停车办执法室开缴款通知书,将钱缴到银行财政专户。为方便当事人,如在放假或下班期间,当事人可以申请委托执法人员代缴罚款,但必须填写《委托申请书》,待正常上班后,当事人可到停车办执法室领取缴款发票。当事人也可等正常上班后自己到银行缴纳罚款。如果执法人员收费不出具票据凭证,您有权拒绝付费。如果您发现我办执法人员有贪污、收费不开票据或凭证等违规行为,欢迎举报,举报时请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等),便于我办查出。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我办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您通报。
再次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6-4-13 19:4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本来收停车费就违法,公共资料,还敢买断!
发表于 2016-4-13 20:2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小溪 发表于 2016-4-13 17:00
一个二个的为恐天下不乱,没车的喊车辆乱停影响安全、影响城市形像,有车的喊要方便办事、最好想停哪儿就停 ...

你少批垮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