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铜鼓镇水流村四组谭大春,在2013年在铜鼓加油站,九道班付近一共修建两幢楼房,木工是本镇陈平,陈勇,两兄承包。没开工时预付了两万,半途付了几万,承包方对自已的工作不负责任,没有一层板面是平的,大樑扭曲,特别是混泥土不到期就把模板空了,为这事和对方打个架。当时要他负责任还说没他啥相干,经别人劝说不了了支,最后完工下欠他四万多元,他们也知道施工出现问题,他们赔是赔不起的,我只要求对方修处一下。因为都是本地人。可是他们看都设来看一下,在施工的时候就是小干自已也没到个场,当然他不来修我也不会给他的钱,我也没找他赔我损失。在2014腊月来到我家说他两兄弟要算帐,要我出借条,当时承诺给我补修,他拿出合同条款要我签字我没签,想到人熟我出了白纸条子。后来他们起诉我了,法院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也说了这一些情况的,在判决的时候我也没接到通知,法院也没去调察查,就直接判了。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我外打工卡的面钱被冻结了我才知到,我想起诉我把法院一起告吗,感谢巫山曝光台。 |